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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南师大仙林校区“12•27”实验室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高校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及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院(部):

近日,市安委办印发了《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南师大仙林校区“12•27”实验室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高校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函〔2022〕5号,详见附件1),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同时请各学院继续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学习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做好隐患整改。各学院必须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需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做好实验室内大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以及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的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需及时整改和上报。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假期不开展实验项目的实验室,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假期仍需开展科研项目的实验室需于放假前向所在学院备案,并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规定,不可单独进行高风险实验。对于长期不断电的设备,需安排相关人员值守或做好实时监控措施。

四、强化值班工作制度。各学院要结合实验室特点,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制度。寒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实施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建立交接班制度,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五、加强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对于寒假期间仍需要施工的单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校外来人员进校的审批制度做好外来人员流动管理工作,并落实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对于仍在施工的实验室学院应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督促施工方妥善保存各类设施和材料,避免引发治安问题和安全事故。


设备处

2022年1月20日